2025年于洪区污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1 工程名称 2025年于洪区污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2025年于洪区污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管理 建设单位 ******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项目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建设地点 于洪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有限公司 刘宇武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0.850000% 164日历天 合格 具有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96.55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宇武 张玉丽 邱瑛娜 注册资格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0.850000% 0.870000% 0.850000% 工程工期 164日历天 164日历天 164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具有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具有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具有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评审得分 96.55 90.55 84.55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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