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二期工程已经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蓟审批一〔2024〕107************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漳河六支沟穿越蓟州北站砂走行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对渔阳镇、官庄镇、孙各庄乡、许家台镇、罗庄子镇、邦均镇、下营镇共7个乡镇的22条山洪沟进行治理,总长度107.23km。漳河六支沟长度5.004km,集水面积12.0km2,该段落起点为漳河,终点至水厂北街过路涵洞。其中桩号0+000~1+081段为管涵段,需要下穿津蓟高速公路、蓟官公路及砂走行线铁路,全长1081m,其余3923m均为明渠段。穿越铁路范围桩号0+882~0+981上下游均采用两根内径3m的排洪圆涵,本项目采用两根内径3.2m防护套管穿越铁路。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为164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二期工程漳河六支沟穿越蓟州北站砂走行线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二期工程漳河六支沟穿越蓟州北站砂走行线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ZQSHGZLEQCYSZHXSG/HT-2025-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坑防护、防护套管顶进、穿越铁路线路加固、穿越公路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十年(2015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具有完成铁路营业线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4月~2025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2022年4月~2025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5年4月16日9时~2025年4月23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9日9时30分,******服务中心广顺道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
电子信箱:******
联系人:刘洋
电话:******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6日
******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
******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