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南新区新能源多功能充电桩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南新区新能源多功能充电桩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冀南新区新能源多功能充电桩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邯冀南新区审批批字[202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冀南新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冀南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9972.7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2677.64 万元, 建设规模:冀南新区新能源多功能充电桩改造项目,全长15.4千米。本项目共涉及21处停车场,共部署451套充电桩,其中卡车充电桩10套,均为快充,采用 240KW 双枪直流桩;小汽车充电桩441套,包括快充桩318套,采用80kW双枪直流桩,慢充桩123套,采用7KW单枪交流桩。新建71座充电箱变,敷设供电主电缆20922米,配置垂直接地极1414根。生态停车场采用植草砖铺装停车位18282㎡,透水混凝土硬化通道9114㎡。建设光伏雨棚16769㎡,铺设1.2kW钙钛矿叠层光伏板组件5384块。绿化修复面积205776.6㎡。敷设镀锌钢管12726米、电缆套管130088米、同步建设检查井 1414个。开挖及恢复路面面积 20922㎡。新建308根城市光伏充电桩一体化灯杆,集成1.26kW光伏板、LED信息屏、5G微基站、环境监测模块。配套建设智慧道闸 21套、指示标识系统21套,实现车辆进出自动识别与引导等内容。建设地点:邯郸冀南新区107国道两侧,北至冀南新区与邯山区交界处,南至冀南新区与磁县交界处。2.1.1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计划设计周期:35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330日历天)。2.1.2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冀南新区21处停车场进行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7993.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不接受“资质 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4】 自 2020 年 06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一项充电桩或停车场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 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6 月 01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 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5 00:00至2025-06-10 00: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 ”评审、“分散 ”评标、“远程异地 ”评标。投标文件******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李亚威 ,联系电话: 03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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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新区新能源多功能充电桩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冀南新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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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冀南新区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悦然广场C塔1212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俎桂生 | 联系人: | 李亚威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