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服务类)
合 同 书
******税务局2025年-2028年其他服务项目
包 号:包2
合同编号:HN2025-ZXGK-C0070-B02-1
甲 方: ******税务局
乙 ******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合同名称 | ******税务局机关驾驶员、文印人员服务合同 | |
2 | 合同编号 | HN2025-ZXGK-C0070-B02-1 | |
3 | 合同类型 | 服务类项目 | |
4 | 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合同 | |
5 | 甲方名称 | ******税务局 | |
甲方地址 | ******税务局 | ||
甲方相关部门 | 甲方采购部门 | ******税务局财务管理科 | |
联系人 | 罗芸 | ||
联系电话 | ****** | ||
甲方需求部门 | ******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张之肇 | ||
联系电话 | ****** | ||
6 | 乙方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
乙方企业性质 |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其他 | ||
乙方地址 | ******街道青阳阁社区武陵大道(首创大厦16楼A座1601,1602号) | ||
乙方联系人 | 沈鑫 | ||
联系电话/传真 | ****** | ||
******银行名称 | ******银行常德市人民路支行 | ||
银行账号 | ************726 | ||
7 | 合同金额 | 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陆仟元整(¥******.00 )。 | |
8 | 服务内容 | 本合同服务内容为: (1)机动车驾驶服务。负责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公务车辆驾驶,保障公务用车,确保行车安全,维护保养车辆,文明驾驶,提供优质服务。 (2)文员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①协助做好来客接待工作及组织局内外各种活动和会议; ②协助会议资料的装订、分发;会议过程的拍照记录;大会座次表、座签的制作、安排、校对等工作; ③协助完成各类非涉密文件(来信来函来访、传真、邮件)的收发、登记、转达、整理和归档工作。 ④各类非涉密文件打印和文档编辑工作。 ⑤负责打印机、复印机的维修联系、耗材管理、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打印机、复印机设备的高效利用。 ⑥负责各个科室非涉密资料文件的销毁工作,并做好登记,防止涉密信息外流,确保销毁工作规范、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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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合同付款 | 1.合同以人民币结算,按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每月结束后的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根据《服务考核办法》的规定,作出考核结果结算,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正式发票支付上月服务费用,各月累计总额不超过中标金额,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每月款项(中标金额的月平均值减去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应扣除的合同价款)。中标人未按约定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顺延3-5个工作日。 2.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验收意见。支付合同款项时(合同初次付款外),如属于信息化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应经实施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如属于需要进行中期报告的项目,应附中期报告审议意见为“通过”的文书。 3.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以******银行转账 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 | |
10 | 履约保证金及返还 |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 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证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 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 | |
11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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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质量保障期 (服务期) | 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待考核验收通过后再续签合同。 | |
13 | 合同履约地点 | ******税务局机关 | |
14 |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 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
一 合 同
******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确定常德邦业实业开发有限责任******税务局2025年-2028年其他服务项目******税务局机关驾驶员、文印人员服务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通用条款;
(2)报价表(总报价表);
(3)招标(采购)文件;
(4)投标(响应)文件。
2.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1)机动车驾驶服务。负责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公务车辆驾驶,保障公务用车,确保行车安全,维护保养车辆,文明驾驶,提供优质服务。
(2)文员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①协助做好来客接待工作及组织局内外各种活动和会议;
②协助会议资料的装订、分发;会议过程的拍照记录;大会座次表、座签的制作、安排、校对等工作;
③协助完成各类非涉密文件(来信来函来访、传真、邮件)的收发、登记、转达、整理和归档工作。
④各类非涉密文件打印和文档编辑工作。
⑤负责打印机、复印机的维修联系、耗材管理、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打印机、复印机设备的高效利用。
⑥负责各个科室非涉密资料文件的销毁工作,并做好登记,防止涉密信息外流,确保销毁工作规范、彻底。
3. 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陆仟元整(¥******.00 ) ,每月费用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161333.33)。
4.付款条件
1、合同以人民币结算,按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每月结束后的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根据《服务考核办法》的规定,作出考核结果结算,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正式发票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中标金额。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顺延3-5个工作日。
每次办理付款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采购人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按实结算。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响应时应详细列明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成本核算,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各类合法合规费用,如服务人员的薪酬、奖金、保险、服务费、风险金等费用(其风险金包括所有工伤伤残(含1-4级工伤)、意外伤害、就业补助、离职经济补偿、非工伤医疗期工资等),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不得低于响应时的成本核算标准履约。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因采购人工作政策变更、国家管理制度变化、技术革新等原因,可能导致实际服务需求变化或减少,服务人员的需求数量根据服务工作量进行调减的相应也会减少合同结算金额,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因素带来的后果。
5. 合同签订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税务局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 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税务局。
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采购部门”。
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需求部门”。
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乙方名称”。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 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服务
3.1 本项目的“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8项“服务内容”。
3.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3.3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3.4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5 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4. 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
4.2 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3 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
5.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 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 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
(3)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4)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5)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6) 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
(7) 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
(8) 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 履约验收要求
6.1 甲方需求部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
6.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7. 履约保证金
7.1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第 10 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提交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无息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
8.履约延误
8.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
8.2 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8.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8.4 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8.5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
9. 违约责任
9.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9.2 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8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
9.3 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9.4 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
9.5 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失信名单。
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6 如果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自甲方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不良后果指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网络安全事件。
9.7 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0. 不可抗力
10.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2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0.4 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
11. 争端的解决
11.1 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 7 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 违约终止合同
12.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12.1.1 乙方不履行合同业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
12.1.2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2.1.3 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2.1.4 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
12.1.5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2.1.6 在合同服务期内,同一个应用系统在升级完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5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用户投诉的;
12.1.7 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的,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
12.1.8 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12.1.9 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12.1.10 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
12.1.11 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12.1.12 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12.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 破产终止合同
13.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3.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4. 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4.1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变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4.2 在服务期内,由于甲方工作计划调整,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5. 合同修改或变更
15.1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2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5.3 由于采购人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启动合同变更程序,与乙方协商变更相关合同条款。
16. 转让和分包
16.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7. 合同语言
17.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7.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18.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8.2 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19. 税费
19.1 合同服务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0. 廉洁条款
20.1 乙方禁止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售硬件、软件、服务或进行其他变相收费行为。
20.2 乙方禁止“围猎”税务人员。禁止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请吃、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亲属。
20.3 乙方禁止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离职税务人员: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
******税务局报告;
20.5 乙方违反廉洁条款的,将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报为失信名单。
附件一:项目需求
******税务局机关驾驶员、文印人员服务项目。
二、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税务局其他辅助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驾驶服务、文员服务。
(1)机动车驾驶服务。负责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公务车辆驾驶,保障公务用车,确保行车安全,维护保养车辆,文明驾驶,提供优质服务。
(2)文员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①协助做好来客接待工作及组织局内外各种活动和会议;
②协助会议资料的装订、分发;会议过程的拍照记录;大会座次表、座签的制作、安排、校对等工作;
③协助完成各类非涉密文件(来信来函来访、传真、邮件)的收发、登记、转达、整理和归档工作。
④各类非涉密文件打印和文档编辑工作。
⑤负责打印机、复印机的维修联系、耗材管理、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打印机、复印机设备的高效利用。
⑥负责各个科室非涉密资料文件的销毁工作,并做好登记,防止涉密信息外流,确保销毁工作规范、彻底。
四、总体要求:
序号 | 指标种类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1 | 工作要求 | 总体要求 |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服务要求,安排适任适岗、身体健康的人员提供现场服务,确保采购人所需服务工作有序有效运转 |
2 | 工作时间要求 | 工作时间及具体休假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随时做好采购人交代的各项准备任务,不得迟到、早退,遵守采购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 |
3 | 服务标准制度 | 供应商应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对服务标准进行制度管理。 | |
4 | 服务保障制度 |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制定具体的薪酬管理办法,明确各岗位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并在服务履行期按本项目薪酬管理办法落实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制定服务落实措施和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中应包括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的考核要求和标准,且应当在服务履行期中执行,服务人员考核办法有调整的应征得采购人同意。 | |
5 | 服务要求 |
保障力量:月度出车任务*次,里程*公里。经测算,所需服务保障力量不少于27人/月,其中局机关14人/月,武陵大道办公区13人/月。 出车任务:按照派车单执行出车任务,熟悉湖南省境内道路路线、地形名称,确保高效完成出车任务,按照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安排工作时间,法定假日休息。 车辆保养:保管好车辆的相关证件,验车和维修工作,定期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和良好状态。 安全要求: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技术娴熟,保障人身和车辆安全(无交通事故记录) 故障处理:能临时处理车辆简单机械故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1.文员服务要求。 保障力量:①月均协助布置各类会议10余场;制作座签200余份;装订分发会议资料1000余份。 ②月均收发邮件200余封;收发文250余份;受理局内档案查询10余次;接收整理档案200余册。 ③月均排版、制作并校对文字材料500余份,月均打印、复印资料15000余份。 ④月均保养维护打印机、复印机;进行耗材登记、联系维修10余次。 ⑤月均销毁资料文件并登记500余次。 经测算,所需服务保障力量不少于3人/月。其中局机关1人/月提供现场服务,武陵大道办公区派出机构2人/月。 文件处理:高效完成文件的打印、复印、编辑、校对,确保无误,不泄露资料。 会议室管理:及时接听预定电话,高效分配会议室,及时反馈。 报刊快递:及时分送报刊杂志和快递,无丢件。 会务保障:细致做好会务保障,接待热情。 电脑操作:熟悉电脑常规操作,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 资料管理:及时领用、分发办公用品和印刷品,建立台档,妥善保管和整理资料。 |
五、人员要求
序号 | 指标种类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1 | 人员要求 | 服务人员要求 | 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入场前提供健康证)、性别不限。无犯罪记录。 |
2 | 年龄要求: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年龄要求,其中: 1.机动车驾驶服务人员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有A1驾照的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经验丰富者,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档案管理、文印服务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经验丰富者,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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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职业素质——政治素质。热爱祖国、诚实信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人员职业素质——履职能力。服务态度端正、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舆情风控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强;精神面貌佳,仪态良好,文明礼貌,热情细致,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 ||
4 | 学历及相关技能要求: 1.机动车驾驶服务:(1)具有C1 或以上级别驾照(其中需有3名A1驾照的从业人员),3年(含)以上驾驶经验,熟悉本地路况;(2)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酒驾、醉驾、吸毒史等,3年内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3)熟悉车辆的性能,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良好状态,保持车辆清洁卫生;(4)掌握一定的车辆机械故障处理技能,有能力在紧急情况下排除简单故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2.文员服务人员需大专或以上文凭,专业不限,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流利,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常规操作,有 1 年以上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 ||
5 | 供应商应对人员着装、仪表、谈吐、行为进行规范及定期培训。 | ||
6 | 供应商应建立技能培训制度,确保服务人员具有所需职业素养和技能。 | ||
7 | 供应商应建立人员档案管理制度,有专人保管,档案齐全,便于查阅服务人员情况和服务日常管理情况 | ||
8 | 人员管理要求 | (1)投标人在入场前应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基本情况,服务人员需遵守采购人机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纪律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等。 (2)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调度,对采购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须认真对待及时完成。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服务需求对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3)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 (4)因服务人员离职等原因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投标人应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报告变更事项及岗位补充人员情况。 | |
9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供应商须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2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包括对接采购人的沟通和反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等,确保服务质量;负责服务人员的考勤、劳动纪律、作风建设、培训安排等,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并按月提供考勤考核表。 | |
10 | 风险管控要求 | 制定机动车驾驶服务、文员服务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防疫、防灾等特殊情况下的服务、设施设备突发故障、人员管控等情况下的服务保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演练及实操,做到防患于未然。 |
六、风险管控要求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1 | 培训要求 | 供应商应当对服务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廉洁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应对、处理能力。 |
2 | 廉政要求 |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秉持廉洁自律原则,杜绝一切腐败行为。 服务人员进场前,供应商需签订廉洁协议,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 |
3 | 工作报告机制 | 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采购人,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与采购人利益相关的,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能处理。若因迟报、瞒报、虚报而造成影响的或引发后果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
4 | 保密要求 |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保密要求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明确岗位保密职责;2.对工作涉及所有文件资料严格保密,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3.对人员定期进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服务过程中的保密知识技能及相关要求培训。 服务人员进场前,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若违反保密协议,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5 | 安全管理要求 | 供应商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服务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及时向采购人报告设备故障。 |
6 | 供应商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防疫、防灾等特殊情况下的服务、设施设备突发故障、人员管控等情况下的服务保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演练及实操,做到防患于未然。 | |
7 | 供应商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正当权益,保障服务人员队伍稳定,履行对其服务人员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本项目服务期);负责管理人员的管理、考察、辞退及工资发放、社保的办理及缴纳、人员档案、福利管理等;尤其注意依法依规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及相关福利等,如由此引发纠纷,则由投标人全权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供应商要考虑到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应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为服务人员提供有关安全设施或投保相关保险。 | |
8 | 采购人与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员工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及工资支付关系。所有提供服务的员工或或管理人员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均由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不得因此影响服务质量和采购人正常运转。 | |
9 | 因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的原因,造成服务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的人员人身伤害、财物丢失、被盗及损毁等情况,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10 | 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经济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七、考核及验收要求
6.1验收要求
序号 | 内容 | 指标要求 |
1 | 验收条件 | 本项目分为初验和终验: 初验:中标人中标后服务人员入场前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册及相关人员证书资料申请进行初验,根据采购文件对人员要求及投标人对人员的承诺逐项进行核验,全部符合视为验收通过,如有任意实质性要求项不符合且未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则视为验收未通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取消中标资格。 终验:本项目按服务周期实行分段考核,每年度合同服务期满进行一次验收,采购人以本项目需求、考核评定及合同相关内容为依据,作为项目验收标准。采购人按月作为服务周期进行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服务周期的费用挂钩。 |
2 | 考核标准 | 采购人以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内容为依据,按照“6.2服务考核标准”,检查中标人是否按照项目技术需求中定义的各项工作内容在服务周期内保质保量完成。 |
3 | 验收流程 | 在每个合同服务期满后或达到验收标准后,中标人应该在30日前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的合格的验收申请后,于30日内组织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流程如下: (1)中标人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2)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议,根据项目验收内容及相关要求,对中标人提交的项目各期考核文档进行验收评审。 (3)验收评审通过后,由验收小组出具项目验收意见。 (4)项目验收结束后,中标人配合采购人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资料归档。 |
6.2 服务考核标准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需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特拟定考核验收方案及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一)考核方案
************税务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考核方案。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1 | 考核原则 | 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
2 | 考核时间 | 按月进行一次考核评价,是验收依据之一。 |
3 | 考核内容 | 从服务保障力量、日常管理、工作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服务保障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分值拨付考核月份的费用。考核90分(含)以上的不扣费用;考核90分(不含)以下的,每少1分扣除当月应支付服务费用的1%,以此类推。一年内(一个合同服务期)累计两个月服务考核低于85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二)考核评分细则
1、服务保障力量考核(10分)
序号 | 考核具体内容 | 扣分标准 |
1 | 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符合岗位需求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 | 未按要求提供服务人员,每人次扣3分 |
2 | 中标人需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招聘需求,及时补充采购人的用人需求 | 未及时招聘人员的每次扣2分 |
3 | 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提供人员替换的需求,储备好替换人员 | 如未及时补充替换人员的每次扣1分 |
4 | 中标人需按年对服务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包括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职业道德、保密管理等。 | 未培训及培训不合格,每人次扣2分 |
5 | 中标人需在新服务人员入职前需完善各项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明确劳动关系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未按要求完善,每人次扣2分 |
2、日常管理(20分)
序号 | 考核具体内容 | 扣分标准 |
1 | 中标人需按照规章制度办理服务人员选聘、辞退手续 | 未按要求办理的每次扣2分 |
2 | 中标人建立好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保证上岗服务人员能够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 服务人员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每次扣3分 |
3 | 中标人对服务人员的作风建设,确保服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态度。 | 每出现一次扣2分 |
4 | 中标人需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服务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并将考核表及考勤汇总作为支付费用依据。 | 未按要求提供考核表的每次扣3分 |
5 | 中标人服务人员需执专业证书上岗,中标人需及时提醒服务人员更新专业证书,按时审核。 | 服务人员未及时更新证书的每次扣3分 |
6 | 服务人员需遵守采购人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 | 服务人员不遵守及服从的按人次扣3分 |
7 | 中标人服务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私自收取好处。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暗中牟取私利。 | 每出现一次扣4分 |
3、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30分)
序号 | 考核具体内容 | 扣分标准 |
1 | 中标人按要求建立服务质量内控体系、服务质量现场控制措施、服务人员保障机制、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等。 | 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 |
2 | 服务人员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未及时准确完成的每次扣3分 |
3 | 中标人需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纳税人的投诉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 每出现一次扣5分 |
4 | 中标人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够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 未按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每次扣2分 |
5 | 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确保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的要求,避免出现差错和失误。 | 每出现一次扣4分 |
6 | 中标人服务人员工作时间服饰着装、仪容仪表需按照采购人要求。 | 未按要求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7 | 中标人服务人员上班应精神饱满、积极主动、礼貌热情,严禁言语生硬、避免言语冲突。 | 每出现一次扣3分 |
8 | 中标人服务人员需谦虚和悦接受机关干部职工或客人的评价,对待投诉应耐心倾听,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 每投诉一次扣3分 |
9 | 中标人服务人员,若发生“吃、拿、卡、要”的现象。 | 每出现一次扣2分 |
10 | 中标人服务人员管理好安全用具、仪表工具。 | 未按要求管理的每次扣2分 |
11 | 中标人服务人员未按要求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 | 每出现一次扣2分 |
4、服务保障(40分)
序号 | 考核具体内容 | 扣分标准 |
1 | 中标人建立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安防预案及处理报告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 | 未按制度实施的每次扣3分 |
2 | 中标人建立健全员工权益保障措施、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 | 未按照制度实施的每次扣3分 |
3 | 中标人有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服务过程中需依法合规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3分 |
4 |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对服务人员不同岗位的人员要求,及时派驻相应服务人员,并对其服务人员进行管理, | 未按照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每次扣5分 |
5 | 中标人应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入职后工作档案管理(包括员工资料录入、员工花名册、员工资料复核等)、办理离职手续等。 | 未按要求办理的每次扣5分 |
6 | 中标人建立员工档案,供采购人随时调阅。 | 未及时调阅档案的每次扣3分 |
7 | 中标人负责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服务人员能够跟上税收政策的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 未按照要求培训的每次扣3分 |
8 | 中标人及时为服务人员办理工伤、医疗待遇享受,安排专职人员对接协助办理,包括工伤事故的住院治疗、工伤鉴定、工伤理赔等手续。 | 未安排专人办理的每次扣4分 |
9 | 中标人在服务人员发生工伤情况下,负责承担由中标人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 未依法承担责任的每次扣5分 |
10 | 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处理。 | 未依法按要求办理的每次扣3分 |
11 | 中标人服务响应时间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限内及时响应。 | 响应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 |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付款、合同续签的主要依据。
1、按月考核,考核90分(含)以上的不扣费用;考核90分(不含)以下的,每少1分扣除当月应支付服务费用的1%,依此类推。一年内(一个合同服务期)累计两个月服务考核低于85分的,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供应商中标后先签第一年的合同,待第一年服务考核合格后再签第二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下年度合同。
八、其他要求:
付款条件:
1、合同以人民币结算,按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每月结束后的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根据《服务考核办法》的规定,作出考核结果结算,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正式发票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中标金额。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顺延3-5个工作日。
每次办理付款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采购人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按实结算。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响应时应详细列明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成本核算,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各类合法合规费用,如服务人员的薪酬、奖金、保险、服务费、风险金等费用(其风险金包括所有工伤伤残(含1-4级工伤)、意外伤害、就业补助、离职经济补偿、非工伤医疗期工资等),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不得低于响应时的成本核算标准履约。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因采购人工作政策变更、国家管理制度变化、技术革新等原因,可能导致实际服务需求变化或减少,服务人员的需求数量根据服务工作量进行调减的相应也会减少合同结算金额,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因素带来的后果。
附件:
邦业实业8.★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税务局机关机动车驾驶员文印人员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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