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家河镇政府:
******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聂政函〔2024〕4号)及其相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落实以工代赈政策,带动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审核,结合上级要求,现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11-420581-04-01-240641。
二、建设地点:宜都市聂家河镇邓家桥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道路1条245米、整治农村道路路肩3条2055米、整治排洪沟3条845米、堰塘整治4口、乡村节点改造7处等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投资462.72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40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401.41万元,施工临时
工程5.41万元、独立费用33.87万元、基本预备费22.03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202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11个月。
六、招标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
七、其他事项:请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湖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具体施工过程中,遵循建设与赈济相结合的要求,施工方式中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参照当地农民务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劳务报酬指导标准,并在项目前期工作和签订工程合同时,明确劳务报酬,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支持该项目中央资金的40%。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村民,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返乡农民工、相关企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群全程参与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参与建设的农民支付劳务报酬。采用聂家河镇政府领办的合作社或者劳务服务队组织实施本项目。预计将发放劳务报酬165.29万元,带动当地群众91人就业务工。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培训台账作为重点验收内容。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按审批程序报批。原都发改审批〔2024〕211号批复同步作废。
******改革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