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购买锦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互联网宣传服务市场调查的公告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6-03 15:36:07
按照我局工作要求,拟购买锦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互联网宣传服务,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网络宣传工作主要为了突出我区生态环境相关工作及成效,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一)人员配置要求:
为“锦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互联网宣传服务项目”组建不低于5人的专业运营团队,团队成员的能力涵盖管理、采访、编辑、设计、运营等多方面。
指定专职项目统筹负责人,负责双方信息沟通、项目管理、规划、阶段性报告等工作。
同时,设专职记者负责“锦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互联网宣传服务项目”的日常采访、撰稿、宣传与报道工作。记者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备微信后台操作,微信界面编程,专业图像和视频编辑软件使用,文字编排和照片拍摄等工作的能力,需驻场办公。
(二)服务内容要求:
1.在锦江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内容,发布周期为日更(含节假日)。每周、月根据工作重点,分主题、分时间、突出重点地做好选题规划,编发宣传信息,保证推送消息质量。
2.根据锦江生态环境媒体平台的定位,负责微信公众号平台的整体VI设计,确保视觉调性的统一、美观。
3.积极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锦江区委区政府******宣传部门对接,建立成都生态环境媒体矩阵,利用彼此资源做好信息互通有无,形成合力进行宣传。
4.资料采集拍摄,安排摄影师到锦江区采集拍摄照片素材,记录工作动态等,每年不少于4次。
5.运营规划,对锦江生态环境微信特点及定位有明确的思路,并进行用户群分类,有清晰的账号运营规划。
6.海报设计,结合二十四节气及运营服务期内容的重要时间结点设计原创海报,并有相关规划。
7.加强发稿的审核管理。严格稿件发布之前审核制度,根据工作重点,分主题、分时间、突出重点地做好选题策划,编发宣传信息,突出内容的原创性,保证推送图文消息的质量,所有内容按照相关流程经“三审”指定人员审核后再发布。
(三)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服务地点:线上(每日),线下(每2周一天)。
二、市场调查内容
宣传服务费用。
三、调查报告提交
于2025年6月6日17点前将企业营业执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资质、相关案例及预估费用(需盖章)送至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789号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311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
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