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对 九龙坡区流浪乞讨人员服务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200,000.00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社会工作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0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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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社会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200,000.00 元 | 1(件) | 200,000.00 元 |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询比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法人登记证书照片;2.法人身份证照片;3.2023年年检报告书扫描件。)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6-23 12: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投标(响应)文件提交电子文档,若附件有图片提交照片或者扫描件。
- (一)交付时间: 服务周期一年
- (二)交付地点: 按合同执行
-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
- (四)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 联系人: 张怒林
- 联系电话: ******115
采购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