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益数字化制造平台二期软件实施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精益数字化制造平台二期软件实施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 %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兰州市安宁区元台子446号
规模: 详见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PN-G-0144-******03-0001 | 精益数字化制造平台二期软件实施项目 | 详见技术要求 | 90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营业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
3.4 许可和认证。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需要通过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服务中包括的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其他需要认证的专业设备或软件,应提供相应的符合认证的认证证书或说明。
3.5 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集团(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声明书,格式自拟。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在规定期限内被纳入国家联合惩戒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出具“信用中国”(******)网站中的相关截图证明。
3.7 需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三项以上,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请到中车购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平台电子采购nul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2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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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元台子446号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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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730070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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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郭慧敏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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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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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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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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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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