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安经开区经七路建设项目 (江安县绿色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江发改投资〔2024〕104号【2406-511523-04-01-970346】 |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江安县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起于琦丰路至伟能路,路线全长2.3公里,道路红线宽度10米,本次仅设计道路车行道,总宽9m。道路为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30km/h。本项目含道路工程、基础照明等配套设施。;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374.0 |
||||||
|
类似业绩 |
公路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施工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5.5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0-24 00:00至2025-10-29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0-24 00:00至2025-10-29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公路工程类项目业绩。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项目个人业绩,中标金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 3、专职技术人员3人。 4、项目负责人应有从业人员方章,专职技术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5、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注: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截图。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格式自拟)。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