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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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04,2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市沙湾区废钢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澄清回复(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网上提问异议作出如下澄清回复: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5)设计单位人员配备中“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 回复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5)设计单位人员配备中“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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