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因此,我司现将《坦洲镇环洲北路衔接环镇西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坦洲镇环洲北路衔接环镇西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进行报批前公示(见下文百度网盘链接)。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广州怡海环保科技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备注:
公示稿-中山市坦洲镇环洲北路衔接衔接环镇西路道路建设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