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我司开展对汕头市华峰投资开******有限公司债权项目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资产分布地区为汕头市,债权本金39,000.00万元,截至2025年8月20日,利息41,060.08万元,债权总额80,060.08万元。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所在地:汕头市海滨路科技馆大楼14层1407室
债权总额:80,060.08万元
一、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0,060.08万元,其中本金39,000.00万元,利息41,060.08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二、债务企业概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汕头市海滨路科技馆大楼14层1407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物品),五金交电,电话通信设备,汽车零配件,纸及纸制品,照像器材,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粮食、棉花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三、保证人概况
******有限公司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0万人民币,住所地位于汕头市嵩山路23号1幢206室,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含钢材)、装饰材料、汽车零配件、五金配件、水暖器材、建筑机械、计算机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设店铺,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计算机软件开发,建筑机械的安装及维护等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2.******街道;
3.保证人孙少杰,男,1968年7月出生,******居民。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2号锦峰珑湾的16幢别墅(使用年限2003年12月1日至2073年12月1日),总面积18,694.88平方米。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年8月2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33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5年8月27日